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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摘要】:2017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的正确指导下,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

2017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的正确指导下,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1.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工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订2017年度学习计划,切实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法制研讨等各项制度,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

3.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决策程序各项制度。

(二)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灵活多样、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一是依托市政府网站、烟台建设信息网、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媒体,每月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等信息,2017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052条。二是及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三是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7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32宗,全部按时答复。

(三)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按照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为要、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把“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依法为我局行政应诉、重大工程、重要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1.实现行政审批三集中两到位。自2015年9月份以来,我局全部许可及建设工程开竣工手续涉及的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劳保费、配套费缴纳等公共服务纳入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实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对非涉密进厅事项全部上网、100%实现网办。

2.梳理、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年初,按照上级要求取消了房地产估价资质、物业三级资质两项行政许可,改为其他权力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8月份,根据王浩书记指示精神和市优化营商小组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对比杭州、苏州等全国20个先进城市,我局对5项行政许可精简要件、压缩时限,达到申报事项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收费严格按有关标准执行。9月份,制定了行政权力事项“只跑一次腿”和“零跑腿”清单,降低企业、群众审批成本,切实优化政务服务。

3.推行政务“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已在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住建局等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出台《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4.简政放权,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权力下放方案,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将我局的许可事项压缩至2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四级)审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全部下放至县市区负责。

5.规范审批相关中介服务行为。一是建立健全“中介超市”服务模式。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房屋测绘等中介服务纳入我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二是不断降低行业收费标准和压缩服务时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方面,通过公开招标竞价,市场确定的价格,较以往省指导价下浮了10%,累计为建设单位节省开支4000多万元。政策性审查申报材料由8项压减至4项,进一步压减审查时限30%以上。工程质量检测方面,开通了网上委托、检测结果网上查询和检测结果不合格信息短信通知系统,大大缩短办事时间。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有关公共法律及行业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普法任务,充分利用各种普法载体,围绕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市住博会和“12·4”宪法宣传日的机会,组织局有关业务科室、单位到现场办公,向广大群众宣传建设法规知识,真正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参展群众解答相关政策问题900余条,收到良好普法效果。

(六)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一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订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批管分离”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规定》。二是成立专门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已成立,我局将通过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充实执法队伍、增强人员素质,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我局系统内现有行政执法单位5个,执法人员161人。

3、强化行政执法。在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工程转分包等方面多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书及执法建议书。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稽查执法立案数共5件,结案数5件。

4.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成“烟台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部、省、市、县四级信息互联互通,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有效衔接。通过对建筑业企业的良好和不良信息的采集、评价,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进行诚信评价考核。按照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先选优、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劳务工资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中作为重要指标予以应用。

(七)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1、健全决策制度。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实行重大复杂问题统一提交案工委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通过恳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过程中的合法、合理和科学性论证,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2、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等主要业务流程,实现对业务工作的全程监察,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通报、整改等系列制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共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发现的工作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求,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好局网站、“两微一端”等,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二)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三)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监管机制,强化执法人员配备,全力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