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

【摘要】: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工委的安排部署,近期局纪工委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工作台账》两个台账制度落实...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工委的安排部署,近期局纪工委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工作台账》两个台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从检查结果看,各单位在落实两本台账制度工作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和不足:一是混淆工作项目,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概念分不清楚,把约谈、谈话等本应属于监督责任内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来写;有的写成工作记录,把业务工作会议、党员学习日、评先树优等不属于廉政建设的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内容来写。二是针对性不强,记录内容泛泛,照搬照抄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资料,不符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有的廉政监督谈话内容过于简单,仅有二三十字;有的谈话脱离被谈话对象岗位特点,起不到教育提醒作用。三是分不清责任主体,把局分管领导上党课、自己参加局里组织的活动作为本人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容。四是存在记录由他人代写、字迹潦草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与分管科室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主动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对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二要规范台账记录。台账记录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学习《工作台账》中填写说明,严格按照工作项目及工作内容中的要求填写,对于部分重要工作安排要全面完整地记录:一是传达贯彻局工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二是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本单位班子成员约谈存在投诉举报问题的党员干部;四是本单位班子成员约谈新任及调整岗位的干部。

  三要严格检查考核。局纪工委要加强对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开列清单,与通报一并印发,督导限期整改。各单位整改情况及台账制度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